营运机构

社联会建立一个预先认可制度,有兴趣参加本计划的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企业可申请成为认可营运机构。 阅读详情
要成为认可营运机构,首要认同计划的核心理念,机构至少营运两年,并符合下列两类条件:

第一类条件:

  • 香港公益金的会员机构;或
  •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之机构会员;或
  •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企商务中心出版之社企指南中的社会企业。

第二类条件:

  • 有营运社会房屋(住宅单位丶宿舍丶院舍)的经验;或
  • 参与社会房屋倡议工作的经验,并且有足够的机构能力去营运管理社会房屋及社区服务;或
  • 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并在地区有足够的社区支援/服务网络,支援其营运社会房屋项目;或
  • 其他相关服务经验和能力,证明机构有能力营运社会房屋。

社联将会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定期审核各个申请。一旦成为认可营运机构,机构会被列入认可营运机构名册, 名册内的机构可以在社联公开邀请营办社会房屋计划时,提交计划书,若计划书被接纳,营运机构需按照服务协议推行计划。 认可营运机构可透过此网页或电邮得悉邀请计划书的详情。

营运机构管理单位时的权责

  • 管理单位的日常营运,确保单位及单位内的设施维持在良好的状况;
  • 处理与租户共住的租务问题 (例如: 租金安排,一般查询及处理租户之间的纠纷等等);
  • 向租户提供社区为本的社会服务,并与租户共同努力,协助他们日後在社区独立生活;
  • 与租户商讨订立住户守则,确保租户遵守;
  • 达到计划书内所提出的成效指标 (KPI);
  • 与社联一起推动社会房屋及共住的概念;
  • 定期与社联举行会议,分享有关租户资讯及入住情况等等。

与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的关系

  • 需要跟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宣传指引 (如Logo使用,通知社联有关计划的媒体报导等);
  • 将招募租客资讯给社联作记录(如申请表等);
  • 参与计划内的社会影响评估;
  • 向社联交入住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的租户资料;
  • 达到计划书内所提出的成效指标 (KPI);
  • 定期与社联开跟进会议;
  • 遵照租约内的条款。
  • 定期提交有关单位出租状况的资料

认可营运机构申请表格

社会服务机构或社会企业如欲营运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的住宅单位,必须先申请成为本计划的「认可营运机构」。社联工作小组会审核所有「认可营运机构」的申请,并将合资格的机构列入「认可营运机构」的名册。当社联公开邀请营运建议书时,名册内的机构便可以在计划期内向本会提交建议书。如贵机构有兴趣申请成为认可营运机构,请填妥并提交此表格。 (*所有资料只用作计划申请用途)

第一部份
申请机构
联络人资料
第二部份
第三部份
备注
  1. 认可营运机构日后或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工作小组会不时就名册内的认可营运机构的运作情况和表现保持关注,当发现营运机构在营运单位及服务有任何问题或困难时,会重新检讨个别认可营运机构,有需要会把个别机构从名册内删除。

合资格营运机构

救世军
香港基督教服务处
香港善导会
关注草根生活联盟- 好宅
啓爱共融社区中心
龙耳
基督教励行会
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
圣雅各福群会
香港仔坊会社会服务中心
香港圣公会麦理浩夫人中心
香港基督教培道联爱会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
循道卫理观塘社会服务处
九龙乐善堂
明爱黄耀南中心
浸信会爱群社会服务处
仁爱堂
东华三院
循道卫理亚斯理社会服务处
利民会
基督教关怀无家者协会
南葵涌社会服务处
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
葵青安全社区及健康城市协会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
中华基督教会元朗堂周宋主爱青年中心
香港学生辅助会有限公司
香港青年协会
美差会潮浸服务联会
博爱医院
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